2018-11-30 10:21:17首页
北美洲
西部大平原和北美东部的古印第安人(Paleo-Indian),尽管环境不同,却有类似的经济活动。在美国西部──从俄勒冈州到墨西哥北部,从太平洋海岸区到落基山东边──散居着沙漠文化的印第安人,以狩猎及采集果实为生,但已有原始农业技术发展。
太古晚期在工具技术上有了进步的发展,诸如有沟槽的石斧及石锤等,而且在不同地理区域的部落间有贸易制度。西元前3000~前2000年,气候变得温暖,于是有些印第安人跟在吃草的野牛之后,进入萨斯喀彻温(Saskatchewan)河与亚伯达(Alberta)地区,亦有更北进入北极冻原。
前2000年前后,美国西南部原住民已开始种植玉米。西元200~700年,是一个寒冷时期,阻碍了农业发展。700~1200年,密西西比河谷中发展出以村落为基础的文化,特色是进步的农耕方法与复杂的宗教仪式。此时期在西南部各处散居的原住民,如阿纳萨齐(Anasazi)、莫戈隆(Mogollon)及霍霍坎(Hohokam)等均属前普韦布洛(pre-Pueblo)社会。莫戈隆的农业技术是阿纳萨齐加以改良的,利用雨水与引导河水来浇灌作物;亚利桑那南部的霍霍坎文化是以灌溉来维持其农业经济。西元后第一个1,000年期间,普韦布洛文化发展出用石块建造居室的技术,并在制陶方面有重大进展。1300~1700年为退步的普韦布洛时期,由于居民向东、南方迁移,许多石屋因此荒废。现代普韦布洛时期始自16世纪后期,西班牙人前来定居之时。普韦布洛文化与农耕方法的某些特色至今犹存。
在殖民时代,欧洲各国采取不同的政策来对待北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吸收原住民成为基督徒,并使其居于指定地区。法国人与印第安人建立贸易关系。英国在1763年宣告将阿帕拉契山以西地区拨给原住民,有效期至英国统治结束而终止,接着由美国予以采行。1848年在加州发现黄金后,众多白人向西迁移,遂爆发欧洲白人与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长期战争,包括1876年苏族(Sioux)、夏延族(Cheyenne)进行的卡斯特(Custer)大屠杀。1887年多数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地,是年《道斯土地分配法》(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使印第安人丧失了近348,100平方公里(134,400平方里)的土地。1934年的《印第安人重新组织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施行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措施。1950年代以来,由于新的政策以及社会上对民权的关心,印第安人成立了许多组织,并引起全国注意到他们的问题。
中美洲
万余年前,印第安人进入尼加拉瓜与墨西哥北部地区之间的中美洲,耕种技术的发展可追溯至公元前4500年左右,由于农业技术的稳定进步导致前2000年前后建立农业社会,由于粮食供应渐趋稳定,使小的居民点演进为大市镇,并刺激了陶器与其他艺术品之成长。公元后第一个1000年称为古典时期,有玛雅文明兴起,当时人们由僧侣阶级统治。他们最重要的神是丰收神克特拉洛(Tlaloc),其标志是美洲虎,是现存雕刻品中常见的主题。在后来的文化中,以传统上更为好战的鹰来代替美洲虎,同时,以人作牺牲也成一种常见的宗教行为。公元1000年前后,托尔特克(Toltec)与阿兹特克(Aztec)两帝国取代了这些以宗教为基础的社会型态,直到16世纪西班牙入侵为止。阿兹特克帝国在巅峰时期,几乎控制了整个中美洲。
最早移民来的种族依居住地区可区分为几个不同的文化分支。其中之一在墨西哥西北部的海岸、沙漠与多山地区谋生。另一支塔拉斯科人(Tarasco)定居在米却肯(Michoacan)山区。玛雅人则占居危地马拉、犹卡坦半岛及墨西哥的恰帕斯(Chiapas)等地的一部分。阿兹特克人则集中在墨西哥中部的高原地和今日墨西哥城。第五个分支在墨西哥南部海岸和高地。中美洲印第安人的文化特色,是以小型社区方式定居,而以个别家庭为基本单位,男性与年长者居领导地位。社区活动以市场为中心,另一中心为政府机关,政府官员同时亦主持宗教仪式。虽以西班牙人引入的天主教为主要礼拜方式,但精灵崇拜、迷信及占卜依然存在。
欧洲工业的技术与工具随天主教与西班牙人的征服传入中美洲,后来矿藏、农场、牛群成为殖民社会的经济中心。1821年的革命,使墨西哥与危地马拉当地出生的西班牙人与其他混血后裔脱离欧洲人之控制并组成新的共和国政府。1910年墨西哥发生另一次革命,扫除了排他性的社会与经济政策,开始认同印第安人在政治、文化与经济方面的贡献。20世纪后期,在墨西哥城市与农村社会中,对印第安人有更完整的无差别待遇出现。
南美洲
据考古纪录,南美文明开始于公元前一万年,第一批北美与中美移民到达时。他们定居于火地岛、阿根廷、智利南部、大峡谷地区的中南部平原及中央安地斯山的部分。他们的群体以亲属关系为基础,而以性别及年龄来定阶级。这些游牧的群体后来被高度农业发展的社会所取代。农耕社会位于巴西和大安地列斯的阿拉瓦克(Arawak)海岸及内陆森林地区。由于他们的食物充裕,所以能够维持较大且稳定的社会单位。其他在加勒比海沿岸和安地斯山北部定居的民族,以军事及宗教仪式为基础,在农业技术支持下,出现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型态。南美洲的原住民文明大约在公元前2300年生根于安地斯山中部,其后进步迅速,数千年间在农耕、技术上皆有开展。约公元1000年前后,有奇穆(Chimu)、蒂瓦纳库(Tiwanaku)王国,及后来的印加帝国。印加的繁荣盛况直到16世纪西班牙人入侵才衰落下来。它的领域从秘鲁延伸到智利北部,曾发展了有效的灌溉系统和复杂的控制粮食生产、储存与分配的制度。人口最多时达350万。其社会阶级分为世袭的王室、贵族、工匠及农民。印加文明最显著的革新,是以法律取代习俗来制定社会组织及高水准艺术产品的造诣。16世纪欧洲人征服南美,使印加帝国的农业与政治习惯完全被西班牙人的方式取代,天主教亦取代印加宗教。印加的贵族与工匠阶级纳入殖民地阶级制度中,而农民则沦为劳役者。在低度开发地区,印加人民仍保持他们某些文化传统,并与现代工业中心维持经济交易。其他南美印第安人如阿劳坎人(Araucanian)等一直成功地抗拒西班牙人统治,直到19世纪后期始遭压制、同化或遣入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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